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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非一愣,两只手还未环住她,她就带着明粲的笑容从他怀中抬起头,放开了手。
“再见。”她轻轻说完这句话,就转身毫不留恋地走了。
程非站在原地,有些怅然若失。三秒后,他也转身进了楼道。
等路昭忍不住回头去看他时,发现早就没了他的身影。
她不禁扇了自己一耳光——别人都走了,还眼巴巴地回头,期待他也能回一次头吗?
她想起自己有一次和胡嘉林吵架,程非逼她道歉,一开始她和程非大吵,后来却也妥协了,向她讨厌的人低了头。
当时她以为她做的这一切都是值得的,现在再回头看看,真是脑子进了水。
-04-
路昭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小区的石子路上。
之所以是深一脚浅一脚,是因为童彤的脚小她一码,她为了漂亮,硬是穿了这双不合脚的跑鞋,现在走起路来脚尖疼,她觉得自己像极了《海的女儿》里踩着刀尖行走的人鱼公主。
都被男人甩了。
不同的是人家是公主,有王位要继承,而她嘛,“社畜”一头,她越想越觉得人间不值得。
凭什么?
她长得这么漂亮,程非还要甩她。
难道是不认同她长得漂亮?
那她不如找个帅哥,让程非自愧不如,羞愤撞墙而死。
路昭的战斗之魂熊熊燃起,她一边走,一边双眼如探照灯,紧紧盯着每一个路过她身边的男性生物。
这个太老了,这个又太小了,这个……是有妇之夫。
这个的话,年龄合适,旁边也没跟着女朋友,就是……年纪轻轻,就头顶贫瘠,一片不毛之地。
就在她无比失望,决定放弃的时候,身侧突然跑过一人。
她的眼神,倏地亮了。
男人!
年轻,且头发浓密的男人!
要满足这两个充分必要条件可不容易,路昭突然有一种直觉,这个她绝望之际惊鸿一瞥的男人,可能是她最后的机会了!
身体比脑子的速度更快,二十五年来作为女生的矜持让她无法拦住一个男人说自己要做他女朋友这种话,但她的脚步已经生怕来不及似的迈了出去。
正在夜跑的闻铮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他隔老远就见到那个身形单薄的女孩子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一看见他,对方眼睛突然一亮,像燃起了两小簇火把。
她认识他吗?
他一边这样想着,一边迈动双腿跑过了她的身侧。
随即,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似乎是在追他。
闻铮莫名地有些慌张,是他的狂热粉丝吗?
他前几天才看过一本恐怖漫画,说是一女子因为疯狂崇拜自己偶像,最后将对方绑到自己家,囚禁一年之后煮了吃了。
这个小区照明条件不太好,路灯没几个,间隔还特别远,这大晚上黑灯瞎火的,特别适合作奸犯科。
他成功地被自己的脑补吓到,脚下步伐越发快了起来。